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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市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信息平台建设项目GZYH2020040》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 15:22  作者:  来源:  字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现对《赣州市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信息平台建设项目GZYH2020040招标文件中的第一章招标文件的第一部分招标邀请的第(八)进行以下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人缴足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我行采购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修改后:(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且须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人缴足中标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我行采购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此通知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通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