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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贸易金融业务相关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9 15:21  作者:  来源:  字号:

为规范贸易金融业务的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结合市场的价格情况,拟对贸易金融业务的相关收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服务项目

调整前收费项目

调整后收费项目

国内信用证

承兑费:按开证敞口金额的0.1%收取,最低人民币200元/笔。

承兑费:按承兑金额的0.1%收取,最低人民币200元/月,按月收取,不足整月的按整月收取。

进口跟单信用证

远期承兑:承兑金额的1‰,按季收取,最低150元;

远期承兑:承兑金额的1‰,最低150元/月,按月收取,不足整月的按整月收取。

诉讼保函/借款保函/授信额度保函/其他融资性保

2‰-1%/季,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2‰-1%/季,最低1000元,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关税保函/预留金保函/质量保函/租赁保函/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其他非融资性保函

1‰-5‰/季,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1‰-5‰/季,最低500元,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投标保函担保费

1‰-5‰/季,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1‰-5‰/季,最低500元,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转开代理行保函或金融机构作为申请人开出保函

1‰-5‰/季,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1‰-5‰/季,最低500元,前置并按季收取,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收费项目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赣州银行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