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高级检索:
 
  首 页 新闻资讯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国际业务电子银行银行卡客户服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诚聘英才关于我们  
  国际业务
 
外汇存款业务
外汇汇款业务
结售汇业务
贸易结算产品
贸易融资产品
 
  电子银行
  网点分布
  ATM机
  理财工具
 
 
 
 
  外汇存款业务
外汇存款业务

产品概述

外汇存款是指我行吸收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的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外汇资金的业务,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按账户性质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圴可在赣州银行办理外币储蓄存款业务。
对公客户
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各类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均可到我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机构等可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有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单位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开立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存款币种、期限和利率
我行外汇存款的币种目前分为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四种
存款期限分活期和定期两种,定期存款的存期为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2年。
我行的外币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制定公布,对大额外币定期存款(单笔等值300万美元以上)的利率可协商确定。
账户开户程序
个人客户开户程序
办理流程
携相关证件到赣州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提交证件
1.境内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境外个人: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
对公客户开户程序
企业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前,应先向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基本信息。我行通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检索到客户基础信息后,参照相关程序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必须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开户核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基本登记信息所需资料: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开立对公外汇账户所需资料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客户提供资料
1. 开户申请书;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复印件;
5.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代理人开户,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出具法人授权书;
7. 境内机构在异地开户,需提供经开户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的异地开出备案件;
8.据开户机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营进出口备案表、《保税区外汇登记证》等)。
银行提供资料
1.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对账管理协议;
3. 印鉴卡式三份;
4. 客户备案信息。
开立资本类外汇账户:
客户提供资料
客户开立资本项目账户时,除经常项目下所需的1-7项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账户,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其他类型资本类账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提供资料
1. 经常项目开户时银行须提供的1-5项资料;
 
 
安全说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密条款    |   在线反馈
 

版权所有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41000 地址:赣州市八一四大道31号 联系电话:0797-96296 传真电话:0797-8100331
Copyright 2011 www.gzcc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8001820号
技术支持:赣州都市网

网络安全报警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