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公务卡“快易贷” 现金分期业务

简介

发布时间:2016-01-03 11:19  作者:  来源:  字号:

产品介绍:为满足公务卡持卡人购买大宗商品、旅游、结婚等资金需求推出公务卡快易贷现金分期业务。申请通过后次日到账,现金即可转入您本行同名借记卡中。

产品优势:免抵押 免担保

      最快次日到账 提前还款免收违约金

     最长3年还款

     月手续费率0.65%

申请流程:

1. 填写《公务卡现金分期业务申请表》
2. 提供公务卡、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查询个人征信
3. 配合银行身份核查、提供还款来源及用途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收入及财力     

证明)

所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书》

4、资金用途证明

6、受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还款流程:

1.正常还款:按分期申请由银行从借记卡中自动扣款

2.提前还款:致电客服(0797-96296)转人工服务,授权银行操作还款

分期期数: 1期、3期 、6期、 12期、18期、 24期 、36期
分期手续费率:月手续费率0.65%

还款方式:按月归还本金及手续费

以申请现金分期付款1万元为例:

分期期数

月手续费率(%)

以分期付款1万元为例

每月应付手续费(元)

 

每月应付本金(元)

 

每月应付合计(元)

 

1

0.65

65

10000

10065

3

0.65

65

3333.33

3398.33

6

0.65

65

1666.67

1731.67

12

0.65

65

833.33

898.33

18

0.65

65

555.56

620.56

24

0.65

65

416.67

481.67

36

0.65

65

277.78

342.78

 

 

 

赣州银行公务卡“快易贷”现金分期业务约定条款

 

1、该业务适用于赣州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认定核准的的公务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您”)。

2、您可到我行发卡时经办分、支行提出申请。申请一经提出,均被认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此文件所列之各项条款及以后的修改和补充。

3、所申请现金分期业务限人民币币种,申请金额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最低5000元,具体最高可贷额度受您公务卡信用额度的限制,最终核准金额以我行批核情况为准。

4、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申请金额及分期期数。我行有权不时的酌情或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可申请额度、期限及费率,并通过信函、短信和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

5、您提供的转入账户须正确及有效,且为您本人在我行开立的同名个人结算账户。如您提供的转入账户账号有误或无效导致现金转入失败(包括但不限于转入他人账户,无法转入您账户等情况),您将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

6、收到您的申请后,我行将致电确认所填申请额度、分期期数及转入账户等信息,请您留意我行客户服务电话并配合核对。

7、核拨金额按分期期数平均摊还,我行将根据总放款金额和分期期数对应的费率标准,按期收取手续费。每期应还金额在每月账单中计数,并全额列入最低还款额。

8、若任一期应还金额有逾期滞纳情形产生,按照《赣州银行公务卡章程》、《赣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等规定计收利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提款期限及利息将于该笔现金分期业务记入您公务卡账户之日起计算。

9、若您按月缴付公务卡账款后仍有结余款项,该款项将视为自有存款,不计付利息也不会提前清偿后续各期现金分期业务应还金额。

10、若您选择提前偿还剩余欠款,已支付的手续费不因提前还款而调整或退回。一次性提前偿还的剩余欠款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11、若您在申请成功后取消或者撤回,我行视同该笔现金分期业务作提前偿还剩余欠款处理。

12、若您在现金分期偿还期内发生销户情况,无论是什么原因所致的销户,所有欠款将视为立即到期,您须全额偿还所有剩余欠款。

13、现金分期业务款项限用于正常消费需求及劳务等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如股票、证券投资等。如您未按约定使用现金分期款项或未能有效证明该款项已用于约定用途,我行有权立即收回全部现金分期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未还的本金及其在剩余期数内的费用等。

14、我行保留根据您的账户和信用状况随时调整核准您申请额度的权利,和根据您的信用状况要求您在指定期限内全额偿还所有欠款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未还的本金及此业务条款之未尽事宜,依据《赣州银行公务卡章程》、《赣州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办理。

15、赣州银行保留在任何时候,均无需预先通知,增加或修改有关此业务之部分或全部条款或条件的权利。

16、赣州银行拥有对此业务条款和条件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