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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协定存款

发布时间:2016-11-29 00:00  作者:  来源:北京TRS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字号:

 

【产品定义】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是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银行将其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并以优惠的利率计息的一种大额存款方式。
    协定存款是在原来单位活期存款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协定存款账户与其对相应的活期存款账户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活期存款账户的存款超过约定额度后,超过额度部分可享受协定存款利率,若活期账户销户,协定存款账户也须同时销户。
    协定存款的最低约定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客户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银行约定具体的基本额度。
    协定存款的账户分A户(结算户)与B户(协定户),A户按结息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B户按结息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协定存款账户不是一个独立的存款账户,客户可以通过结算户办理日常的结算业务。协定存款账户的操作和管理由银行负责。
    协定存款的A户视同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管理使用,A户、B户均不得透支。
    协定存款账户月均余额两年或两年以上低于最低约定额度的,将利息结清后,作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处理,不再享受协定存款利率。
    客户在合同期内如需要清户,必须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
【业务特点】
    流动性强。协定存款具有灵活自由的特点,办理协定存款业务后,客户日常结算不受任何影响,资金可以自由往来。
    收益较高。利率水平高于活期存款,长期办理协定存款业务,客户资金收益率会大大提高。
    快捷方便。客户只需要与我行协商,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即可,电脑自动对账户管理,操作简便,符合高效、快节奏的时尚潮流。
    目标客户。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均可申请办理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
【办理程序】
    客户就近到我行营业网点,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客户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与我行签订《赣州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双方确认后,我行将合同文本交客户。
    我行电脑系统自动为客户建立结算户与协定户之间的相互对应的关系。
    合同生效,账户自动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