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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普及金融知识 提升金融素养

发布时间:2021-09-23 21:32  作者:  来源:  字号:

贷款知识篇

 

互联网贷款指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足不出户的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包括了解各类贷款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一直到递交贷款申请,都可以在互联网上高效的完成。

广大金融消费者在办理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做到“两个亲自” “两个适当”和“两个重视”。

 

一是贷款协议要“亲自看”。

消费者务必亲自认真阅读有关协议和产品说明,确保自己充分了解贷款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违约责任等信息。由于互联网贷款往往有多个机构合作开展,消费者还应充分了解合作机构信息、合作类产品的信息、银行与合作各方权利责任,避免产生品牌混同,清楚理解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签署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和文书。

二是贷款操作要“亲自做”

消费者务必亲自操作申请贷款,避免将手机提供给他人代为操作。特别是不能轻信银行合作机构,不能请其营销人员代为操作。即使在其引导下操作,也要充分认识到“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根据申请贷款过程中贷款合同和产品要素说明的书面文字内容准确理解业务实质,不能完全依据营销人员口头介绍作出选择。

三是选择适当的服务渠道

互联网贷款在提升贷款效率、增加便捷度的同时,也对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和互联网知识有一定要求。若消费者不熟悉互联网操作,建议不要通过互联网获取贷款服务,应亲自前往银行经营网点,向银行工作人员当面沟通信贷需求,并通过传统服务方式申请贷款。确要办理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首先应给网站或APP验明正身,确保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软件,避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或二维码下载安装,严防假冒网站、假冒APP。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互联网贷款过程中通常不会要求消费者缴纳“征信清理费”“会员费”“手续费”等费用,如果涉及费用可访问银行业金融机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致电其官方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四是选择适当的贷款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产品多种多样,既有信用贷款产品,也有抵押贷款产品,有的信用贷款产品需要消费者同时购买信用保证保险产品。绝大部分信贷产品在市场上均有其他机构提供的类似替代产品或产品组合,一般不存在垄断经营。消费者应根据自身贷款需求“货比三家”,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五是要重视证据留存

互联网贷款是新兴的信贷服务方式,发展比较迅速,创新程度较高,由于对部分事项理解不同,容易在事后引发争议和纠纷。消费者在办理互联网贷款时,对于信贷申请的过程、签署的有关合同和阅读的有关宣传信息,可用手机截屏以及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以便在事后发生纠纷时准确还原申请贷款时的真实情况,厘清双方责任。

六是要重视还款义务

大多数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申请贷款时,较为关注贷款额度以及贷款利息,对还款方式、还款日、还款金额等还款义务条款重视不够,从而导致逾期发生。请消费者提高还款意识,认真履行还款义务,做到合规借款、按时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远离不良校园贷

什么是不良校园贷

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为大学生提供的信贷服务均为不良校园贷。

 

不良校园贷有三大特点

其一  借款人基本上都是在校高校学生;

其二  放贷门槛低,一开始借贷金额都不高,但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服务费、“砍头息”、罚息等,利滚利,翻倍速度极快,让借贷人不堪重负;

其三 经常采用骚扰、恐吓、威胁甚至暴力等手段催逼还款。

 

不良校园贷的风险和危害

诱骗借贷风险:一些违规机构通过宣传推介,发展营销人员,诱导学生高息借贷用于超前消费等活动;一些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打着专业 培训、推荐就业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超高利息风险:不良校园贷往往使用低息、免息等诱惑性宣传,引诱学生借款,但在实际签订的合同中,会隐蔽约定高额手续费、服务费、“砍头息”、罚息、利滚利等典型的高利贷条款,有的贷款实际利率达到70%,甚至更高,学生一旦借款,便要承担超高利息,不堪重负。

催收骚扰威胁风险:违规机构为了强制学生还本付息,往往针对高校学生活动场所固定、社会经验缺乏、有家庭为其兜底等特点,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甚至直接使用暴力等手段进行催收,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使学生不堪忍受,有的学生甚至因此自杀。

个人信息隐私泄露风险:一些学生由于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借用自己身份证给同学申办贷款,致使自己深陷不良校园贷陷阱。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将其获取的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信息、隐私资料等,泄露给非法黑中介,在互联网上流传,如此前曝光的“裸贷事件”等,给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学生今后成长。

 

如何对待校园贷

遇到困难,应主动向学校寻求帮助。国家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如学习生活面临经济困难,学生应向学校提出帮助诉求,学校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资助。

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务必量力而行,杜绝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学习金融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当前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高校学生应主动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辨别合法金融产品的能力,谨防落入欺诈陷阱。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校学生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切勿轻易向别人透露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谨防不法分子钻空子。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什么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申请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贷款金额和期限: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

担保和贴息方式:免抵押免担保;对于五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各地财政全额贴息。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用途?

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理性借贷

树立正确消费观,遵守信用按时还

防止过度借贷:理性看待借贷消费、理财投资等广告宣传,保持理性金融观念,不盲目跟风消费、借贷和投资。

理性消费:要认真看清借贷产品内容,某些营销 过度宣扬的 “ 借贷消费 ” “ 超前享受 ” “借贷追星”行为不值得提倡,不值得效仿。

量入为出: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要有正确评估,杜绝不计后果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过度借贷往往导致资金断流,最终会使消费者个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

 

合理使用借贷产品,切勿“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应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 “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借贷

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防范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珍爱信用记录

信用报告的概念

信用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是客观记录个人或企业信用活动,反映个人或企业信用状况的文件。它记录着个人或企业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

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如何管理信用记录?

信用报告定期查,信用情况早知道,若有问题早应对,车贷房贷不耽误;

信用报告“省”着查,一年两次就够了,多查无益引猜忌,银行猜您闹“钱慌”,您的信用要打折。

 

一次失信、 终生记录吗? 不会!

还上欠款,相关记录在不良行为终止后5年删除。5年内,如您认为情况特殊,可在信用报告中对不良行为作出说明,供使用报告的人参考。

 

征信中心能修改数据吗?不能!

放贷机构直接报送,征信中心匹配整合同一个人来自不同机构的数据。

发生错误,放贷机构直接修改并重新报送。

征信中心不能自行修改、删除数据。

 

 

保险知识篇

保险购买注意事项

商业保险投保提示

一、认清资质。购买保险请您选择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具有保险业兼代理业务资质的合法机构。

二、合理选购。购买保险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等内容,不清楚的地方应立即提出。产品选择要切合自身实 际及承受能力,科学合理,量力而行。

三、如实填单。购买保险时请您认真如实填写投保单,准确、完整地记载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并在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上亲笔签名,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应当如实回答;对保险公司进行的电话回访,请您积极配合,认真回答。

四、退保条款。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无费用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单,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退还您全部保费( 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若您在犹豫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只能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防范保险销售误导

销售误导行为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虚假宣传、以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销售保险产品等欺骗行为;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阻碍投保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以利诱、唆使等不当引导方式,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等其他销售误导行为。金融消费者要防范保险销售误导风险,增强识别风险和自我保护能力。

 

互联网保险

 

什么是互联网保险业务?

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互联网保险业务,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保险业务,即为互联网保险业务:

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

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保险业务投保注意事项

网上投保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全面了解产品信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

一、辨别业务资质,远离不法诈骗。“机构持牌、人员持证”是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的基本原则,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设计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和代收保费等。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真辨别相关机构和个人的资质,防范不法分子假借互联网保险名义骗取钱财、谋求私利。

二、选择自营平台,确认合同条款。保险机构总部统一建设的自营网络平台是其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保险机构分支机构或其他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投保人要关注投保页面是否属于自营网络平台,认真阅读投保人须知、风险提示和合同条款,确认营销宣传内容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充分了解保障责任、保险金额、除外责任等重要产品信息,如有疑问可联系保险机构官方客服,切勿片面相信自媒体“解读”,防范个别自媒体虚假宣传、不当营销。

建议消费者投保前认真阅读保险机构关于能否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的情况说明,以及因保险机构在消费者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分支机构而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提示,全面评估其对投保决策的影响,避免引发后续纠纷。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本质上是一种增信服务,是对贷款还款的一种担保措施。在投保人(借款人)无法按照贷款合同中双方约 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欠款时,由其购买保险的公司来承担偿还责任,然后再对投保人(借款人)进行追偿。若投保了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则融资成本中将包括保证保险的保费。

特别提示: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并不能免除投保人(即借款 人、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如发生逾期或违约的情况,将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后续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贷款保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多方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至少涉及三方甚至四方主体。投保人(借款人)、保险人( 保险公司)、贷款人(银行),有时还会有融资担保平台参与。

二是涉及多项融资成本,消费者的融资成本至少包含两至三方面。一是银行的贷款利息;二是保险费;三是如果有第三方融资平台参与的,还需要支付担保费。

三是申请借款和投保需审慎,在申请贷款和投保贷款保证保险时,消费者应充分了解贷款保证保险产品的功能和特点,认真阅读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保险产品介绍等一系列贷款合同和保险合同条款,务必确保在已详细了解并知悉所有材料后,再行签署相关文件。消费者应确保本人购买,避免指定他人代为操作,勿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

四是违约有风险,投保人(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提前退保,将导致被保险人的信贷损失风险上升;投保人(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保险公司代替投保人(借款人)向银行偿还贷款后,将向投保人(借款人) 进行追偿。同时,投保人(借款人)的违约情况将被计入个人征信记录,对未来的贷款、出行、就业等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关爱老人篇

助力老年人

 

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

一是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银行卡。

二是不得强制老年人通过自助式智能设备办理业务。

三是不得违规代替老年人操作,这个特别重要,包括存款、取款、买理财产品,不得违规代替老年人操作,因为代客操作有很多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等。

 

提升网络消费便利

一是打造适老手机APP。开发手机APP大字、语音、民族语言版等。

二是丰富适老产品和服务。研发符合老年人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网络消费产品和服务。

 

 

警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表现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 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 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 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 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用卡知识篇

借记卡

 

1、借记卡的定义

借记卡是集定活期储蓄账户于一体,具备转账结算、存取现金、账户管理以及其他理财融资等功能与服务的金融支付工具。借记卡必须先存后支,不提供透支服务。

客户凭借记卡可在营业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柜员机、多媒体终端等自助设备、发卡机构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和贴有中国银联标识的特约商户使用。

2、借记卡的分类

按卡片信息的存储方式分类:磁条卡、复合金融IC卡、金融IC卡。

磁条卡:将银行卡的有关信息置入借记卡卡片专用的磁条内。

复合金融IC卡:磁条与芯片合一的复合型借记卡品种(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

金融IC卡:将借记卡的有关信息置入卡片专用的芯片(IC)内的借记卡,也称智能卡。

备注:目前各行发行的借记卡主要为复合金融IC卡。

建议客户将磁条卡换成复合金融IC卡或金融IC卡。持卡人可在具备相应功能的设备上使用芯片卡进行交易。

3、借记卡功能

按使用地点和工具不同可分为:

1)银行柜台存款、取款、汇款、转账、查询;

2)签约代收、代付、定期存款自动转存;

3)ATM、自助存款机存款、取款、转账、查询;

4)商户消费;

5)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支付结算;

6)移动支付。

 

信用卡

交易日、记账日、账单日、到期还款日分不清楚?

交易日:指实际交易发生的日期。

记账日:指交易金额及费用计入信用卡账户的日期。记账日是计算循环利息的起点。

账单日:指银行每月固定汇总结算账户交易的日期,银行对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当期发生的各项交易、费用等进行汇总结算,并结计利息,计算持卡人当期总欠款金额和最低还款额,向持卡人发送账单(电子或纸质)以便持卡人进行核对,并提示持卡人还款的最后日期以及还款金额。

到期还款日:指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应偿还其全部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您了解您的信用卡额度吗?

普通额度、分期额度、预借现金额度、临时额度大揭秘

普通额度: 指用于日常消费、取现的额度。

分期额度:指用于满足临时大额消费信贷需求的额度,使用后按照约定分期还款。

预借现金额度:指持卡人在信用卡内无存款的情况下,银行给予消费者透支取现或转账的最高额度。预借现金额度一般为授信额度的50%。

临时额度:指为满足持卡人临时性的额度需求,由持卡人主动发起,银行受理批准后,在一定时间期限内调整消费者信用额度的服务,超过该时间范 围,信用额度自动调回为原有额度。

 

信用卡费用知多少?

信用卡费用包括年费、取现手续费、违约金、挂失费、利息、补卡费等,这些信用卡费用都是依据每家银行的收费标准来计算的。

1)年费,是信用卡的基本费用,银行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年费规则。如积分兑换年费、刷卡次数达标减免年费等活动。

2)取现手续费及利息,持卡人在ATM或柜台取现时收 取的费用。预借现金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且取现金额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其利息从记账日当天起算,至还清为止。

3)违约金及利息,持卡人未能在免息期内及时还清欠款,则会收取利息,该利息核算是从消费当日起计算,至还清为止;持卡人未归还最低还款额,则会被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计算。

4)挂失及补卡费,持卡人丢失卡片后向银行申请挂失和补卡产生的费用,挂失费和补卡费各家银 行的设定有所不同。

 

使用信用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阶段不同,重点不同。

申请:准确完整地提供申请表中信息,便于发卡机构更好地了解您、联系您。

领卡:准确提供信用卡邮寄地址,避免您的信用卡被冒领;拿到卡片后请及时、规范开卡并在卡片背面签名。

用卡:卡片激活后一般会产生年费,要清楚了解发卡机构年费减免政策;准确了解并谨慎使用宽限期,部分发卡机构宽限期内还款也会记为逾期;

谨慎起见,每期还款金额最好大于当期对账单上提示的最低 还款额,以免发生意外逾期;

如发现用卡情况异常,立即向发卡机构申请止付或冻结。

销户:如您确定不再用卡,不管是否到期,请联系发卡机构销户,以免闲置信用卡产生年费,或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

 

 

网络安全篇

常见安全风险

 

1.网络钓鱼

网络钓鱼是指黑客们伪造银行或其他知名机构,发送大量欺骗性垃圾邮件,试图引诱收信人给出敏感信息(如用户名、密码、银行账号、交易密码、身份证号、手机号或信用卡详细信息)的一种攻击方式。所以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充分便捷的同时,切不可透露个人的重要敏感信息。

2.木马病毒

特洛伊木马是一种基于远程控制的黑客工具,它通常会伪装成程序包、压缩文件、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网页、邮件等渠道引诱用户下载安装,如果用户打开了此类木马程序,用户的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便会被编写木马程序的不法分子所控制,从而造成信息文件被修改或窃取、电子账户资金被盗用等危害。

3.社交陷阱

社交陷阱是指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社会工程学手段获取持卡人个人信息,并通过一些重要信息盗用持卡人账户资金的网络诈骗方式。

4.伪基站

手机联网使用主要靠接收运营商基站发出的信号,非法分子通过使用大功率主机伪装成运营商基站,冒用他人或金融机构的号码,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短信及链接,诱导客户登录钓鱼网站,窃取持卡人银行卡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

5.信息泄露

目前某些中小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较弱,容易遭到黑客攻击,不少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便因此泄露。而如果用户的支付账户设置了相同的用户名和密 码,则极易发生盗用。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国家反诈中心提醒

●凡是“不要求资质”,且放款前要先交费的网贷平台,都是诈骗!

●凡是网上购物遇到自称客服说要退款,索要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凡是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你入群,让你下载APP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赌博的,都是诈骗! 

●凡是刷单,都是诈骗!

●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你进行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领导”、“熟人”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公检法”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让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

●凡是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的”,都是诈骗!

●凡是非官方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

 

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要牢记“三不一多”原则:

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漏,转账汇款多核实。

 

网络贷款诈骗

易受骗群体

无业、个体等有贷款需求的人群。

 

作案手法

第一步:骗子会以“无抵押” 、“无担保”、“秒到账”、“不查征信”等幌子,吸引你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贷款网站。

第二步:让你以“手续费、刷流水、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先交纳各种费用。

 第三步:当骗子收到你转的钱,便会关闭诈骗APP或网站,并将你拉黑。

 

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27日,马某接到一自称某贷款平台客服的陌生电话,对方以无需征信、无需抵押、快速放款为由,诱骗马某添加客服QQ,并下载“某某E贷”APP。马某在该APP申请5万贷款额度后却无法提现,对方谎称马某银行卡号填写有误,导致账号被冻结,需要交纳解冻费才可提现,同时承诺解冻后交纳的解冻费会全额退还给马某。马某因急于贷款,遂按要求向对方转账5000元解冻费,却还是无法提现,对方又以验证还款能力、刷流水等理由,陆续要求马某多次向对方账户转账共计8万余元,后将马某拉黑。

 

温馨提示

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正规贷款在放款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切记:任何网络贷款,凡是在放款之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

 

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易受骗群体

热衷于投资、炒股的群体。

 

作案手法

第一步:骗子通过网络社交工具、短信、 网页发布推广股票、外汇、期货、虚 拟货币等投资理财的信息。

第二步:在与你取得联系后,通过聊天交流投资经验、拉入“投资”群聊、听取“投资专家”、“导师”直播课等多种方式,以有内幕消息、掌握漏洞、回报丰厚等谎言取得你的信任。

 第三步:诱导你在其提供的虚假网站、APP投资,初步小额投资试水,回报利润很高,取得进―步信任,诱导你加大投入。

 第四步:当你在投入大量资金后,发现无法提现或全部亏损,与对方交涉时,发现被拉黑,或者投资理财网站、APP无法登录。

 

典型案例

陈某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炒股的文章,感觉写得很好,就添加了文章里发布的微信,对方将陈某拉入一个炒股的群。一个 “股票导师”在群里进行荐股和行情分析,陈某看了几天后,发现群里的人按照“导师”的分析都赚到钱了,就开始根据“导师”推荐的股去购买,跟了几次后确实赚到钱了,陈某便加大投入。在两周时间内,陈某陆续投入620万元,但在提现时发现无法成功,方知被骗。

 

温馨提示

投资理财,请认准银行、有资质的证券公司等正规途径!切勿盲目相信所谓的“炒股专家”和“投资导师”!

切记:“有漏洞”、“高回报”、“有内幕”的炒虚拟币、 炒股、打新股、炒黄金、炒期货、博彩网站等,都是诈骗!

 

注销“校园贷”诈骗

易受骗群体

院校学生等群体。

 

作案手法

第一步:骗子冒充网贷、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人员,称你之前开通过校园贷、助学贷等。

骗子以不符合当前政策,需要消除校园贷记录,或者校园贷账号异常需要注销,如不注销会影响个人征信等为由,骗取你信任。

第三步:诱骗你在正规网贷网站或互联网金融APP上贷款后,转至其提供的账户上,从而骗取钱财。

 

典型案例

某日,小安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小安在大学期间借的一笔8000元“校园贷”未还,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整治校园贷款,如果小安再不还,将影响到个人征信。在对方的诱导下,小安向多个APP申请了贷款,最终申请到总计2万元的贷款并将贷款转到对方账户里。随 后无法联系对方,发现自己被骗。

 

温馨提示

不要轻信陌生人声称你之前有"校园贷”行为,更不要对“征信会受影响”信以为真。

切记:如遇以“校园贷”为借口要求转账,都是诈骗!

 

理性维权

一些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通过收取咨询费、服务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风险隐患,严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权益。

部分“代理投诉”人,向消费者收取几十元至几千元不等的投诉费用,代理其反复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信访、举报等,通过代理投诉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影响社会民生和经济稳定。

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或者接受银行、保险相关服务与银行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的纠纷,应第一时间向银行保险机构进行投诉主张其民事权益。

一、正确看待金融产品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个人资金安全。

二、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可以直接通过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信访部门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

三、警惕“代理投诉”风险

部分代理投诉组织或个人利用互联网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招揽生意,打出“全额退保退息”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并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上述非法行为将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等风险,甚至遭到诈骗。

 

正确维权“三步走”

一是发生民事纠纷直接找机构:

消费者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可以通过拨打金融机构的投诉电话、邮寄信件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主张民事权益。

二是纠纷难以协商可以找行业调解:

消费者涉及银行产品或服务纠纷,未能与银行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消费者涉及保险产品或服务纠纷,未能与保险机构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是发现金融机构违规可以找监管:

消费者发现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等违反相关银行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可以向违规金融机构(被举报人)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举报。